离奇的肇事逃逸牵扯出盗窃案
无证驾车发生交通事故
他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选择了逃逸!
逃逸还牵扯出了盗窃
下面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2022年9月30日,万安公安交警大队夏造中队接到报警称辖区某村有一辆小汽车撞倒了两户人的围墙逃逸离开了现场。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报警的许某某看到民警后,用手按着自己的额头向民警述说着事故经过。当时许某某正在睡觉,忽然听到门外传来砰的巨响后便起身查看,看到一辆黑色的小型客车撞倒了家里铁门,当时驾驶车辆的是一名男子,许某某立即要求驾驶车辆的男子赔钱,驾驶车辆的男子表示身上并未带钱,许某某则径直坐上了车辆的后座表示要跟随驾驶车辆的男子去取钱维修铁门。驾驶车辆的男子见许某某上车了并未说话,驾驶车辆倒车,在倒车中,许某某感觉车辆失控般又撞到了附近的围墙,坐在后座的许某某头部撞在了车上肿了一个包,驾驶车辆的男子还想继续驾驶车辆,许某某立即要求停车表示自己要下车。许某某下车后,该名男子驾驶车辆离开了现场,未透露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给许某某。民警了解情况后,对符合车辆特征的SUV车辆开展排查,发现逃逸车辆为夏造郭某某的车辆。民警电话联系郭某某,询问其车辆去处,郭某某表示车辆于昨天夜里20时许就停放在自己店门口一直未动,民警再三询问后,郭某某起床透过二楼卧室窗户查看,车辆确实停放在店门口。民警表示疑惑,立即前往郭某某家中确认,同时通知郭某某配合调查。
当郭某某来到自己的车前看到车辆前端已经被撞到面目全非表示惊讶不已,同时向民警表示自己和家人并未驾驶过车辆,而且车钥匙一直在一楼的桌子上放着,说着向民警出示了车辆钥匙。民警通过天网监控,对驾驶员进行了仔细辨认,发现驾驶员系一名较年轻的男子,通过对车辆行驶轨迹的摸排,发现车辆经过了疫情防控服务点,于是立即前往服务点对过往车辆登记信息进行查询,发现系一名2002年出生的许姓男子驾驶了车辆,并通过许姓男子登记的电话成功将其抓获。许姓男子供述自己因为好奇,便驾驶机动车在街上转了下,发生事故逃逸后又将车辆开回了原处,当民警询问许姓男子如何取得车辆钥匙时,许姓男子竟当场反问郭某某是否发现店内的笔记本电脑、香烟不见了,郭某某恍然大悟,表示一直以为电脑被其儿子带至学校了。
目前,许姓男子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和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大队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对于许姓男子涉嫌入室盗窃行为已移交刑侦部门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将承担全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将自掏腰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肇事车辆投保了车辆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只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只能是车主自行掏腰包。
交通肇事逃逸法律后果严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肇事犯罪逃逸罪责加重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证驾驶的后果
无证驾驶,会被罚款和拘留
无证驾驶被交警查到,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即使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最后也有权向驾驶人追偿。
无证驾驶,更容易构成交通肇事罪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规定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应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样。
以下8种情形,属于无证驾驶
1、没有考过驾驶证或正在考而驾驶证还没到手的;
2、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考试,通过非法手段取得驾驶证的;
3、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通过非法手段取得驾驶证的;
4、因之前违法驾驶证已经被注销、吊销的或暂扣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没有及时换取新证的;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8、驾驶车辆不符合准驾车型的,如持有C证的人开B证的车。
提醒大家
无证驾驶本不该
肇事逃逸更是错上加错!
望广大驾驶人能汲取教训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才是平安通行的唯一通行证
任何侥幸和以身试法
必将付出代价
我们同时提醒
广大市民需提高警惕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编辑:刘云
审核:刘琛
签发:温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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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万安公安交警宣传科